******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宿州市锦天·禧悦华府工程二期石粉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宿州市锦天·禧悦华府工程二期石粉
招标编号:ACEG-******4001
项目地址:宿州禧悦华府二期工程位于宿州市宿马园区当涂路与松林孜路交口东南角。本项目共8个单体,16#17#18#19#20#21#楼(除21#为8F外,其它为11F)、26#楼(25F)、P1#楼(3F)及人防地下室、非人防地下室,总计52718.04平方米。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公司合法注册,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3、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000 ************银行淮南朝阳支行 ;账号: ************ 。
6、招标控制价(含税):279016.70元,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报价包含费用:1、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地下室顶板已完成回土,运输车辆需在地下室顶板上行驶,投标人需卸货至地下室顶板上指定地点,投标人需根据地下室顶板荷载要求选用合适运输车辆。2、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材料送检检测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 卸车费 、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3、材料规格要求在0mm-4.75mm,0.075mm以下含量小于10%,含水率不超过8%,以手捏成团且落地松散为佳,塑性指数不大于17,满足规范颗粒级配,不能含有猪肝石页岩(俗称猪肝石)。4、清单中材料必须在供货前送样品至项目部封样,若中标人三次送样不能满足要求,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送样。5、材料到现场后需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检测费用及相关检测报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项目工期要求紧,项目部下达送货通知6小时内材料需送达现场。7、运输车辆在出场前轮胎需自行冲洗干净,并在项目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驶出项目场地。若在行驶过程中因车辆漏料或车轮带淤泥等原因导致城管等部门罚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验收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区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0、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1、其他事项: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投标人税率不一致按不含税价评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8时30分******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30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在电子化招采平台录入清单报价即可,不需要上传其它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现场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的送货量为准。
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全部完工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5%,与建设单位决算定案付至已结算金额的100%。;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张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