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场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任务号:2025-JWLNAS-G1014)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场地升级改造项目等施工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
2.4估算价:406,415.56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场地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其他: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8截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9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10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投标人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 plap.mil.cn)进行注册。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箱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罗先生,电话:******。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6.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7.2递交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代理机构地址)
7.3递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其他补充事宜
无
10.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