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粥店社区城中村改造回迁住宅项目(B2-21-02)1#、2#、3#住宅楼及4#公建、车库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01-01
2.2项目名称:粥店社区城中村改造回迁住宅项目(B2-21-02)1#、2#、3#住宅楼及4#公建、车库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以北、泮河东路粥店段以东。
2.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9595.97平方米,其中1#楼总建筑面积8476.30平方米;2#楼总建筑面积4640.33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7547.42平方米;4#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678.36平方米;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8253.5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8541.587295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街道粥店社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岱岳区岱下明珠小区南门西侧沿街楼航盛无人机三楼303室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2、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方式:******。